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下)——对苏力“本土资源论” 的批判

邓正来 - 政法论坛, 2005 - cqvip.com
邓正来
政法论坛, 2005cqvip.com
1978 年至2004 年, 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
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 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
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 据此, 要对"
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 这个理论论题给出回答, 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
进行" 总体性" 的反思和批判. 较为具体地讲, 采用经过界定的" 范式" 分析概念,
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 权利本位论"," 法条主义"," 本土资源论" 和" …
1978年至2004年,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据此,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给出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较为具体地讲,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作者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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