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国婚姻家庭法学

马忆南 - 中外法学, 1998 - cqvip.com
马忆南
中外法学, 1998cqvip.com
< 正> 婚姻家庭法学(即亲属法学) 是以婚姻家庭法(即亲属法) 和婚姻家庭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
科学. 现代婚姻家庭法学是本世纪初期, 由于清末修建运动, 学习和引进日本,
德国等大陆法系亲属法的体系和理论, 在和中国固有礼法的交融. 矛盾和斗争中逐渐产生的.
到本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 婚姻家庭法学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学科羽翼渐趋丰满,
亲属法学者通过大量的著述初步建立了婚姻家庭法学的理论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随着中国政治, 经济, 社会的巨大变革, 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法学在否定了本世纪前本叶的 …
<正> 婚姻家庭法学(即亲属法学)是以婚姻家庭法(即亲属法)和婚姻家庭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现代婚姻家庭法学是本世纪初期,由于清末修建运动,学习和引进日本,德国等大陆法系亲属法的体系和理论,在和中国固有礼法的交融.矛盾和斗争中逐渐产生的.到本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婚姻家庭法学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学科羽翼渐趋丰满,亲属法学者通过大量的著述初步建立了婚姻家庭法学的理论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巨大变革,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法学在否定了本世纪前本叶的成就后重新创建,通过总结革命根据地立法和司法的经验并使之上升为理论,通过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学理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得到了新的发展.此后,因遭受“十年内乱”之苦发生一段停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婚姻家庭法学进入一个空前兴旺发达的阶段,并且经历与民法学分野与合流的曲折过程,最终成为民法学大类中的一个特别的,相对独立的法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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