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教育的最新改革及其启示——以哈佛大学法学院为样本

汪习根 - 法学杂志, 2010 - cqvip.com
汪习根
法学杂志, 2010cqvip.com
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 关国的法学教育模式正在经历100 年来最为深刻的变革.
哈佛大学法学院强调引入“研究性学习” 新理念, 以问题解决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主旨,
开设“立法与规则”,“国际法/比较法课程”,“问题和理论” 三类新课程, 特设“一月学期”,
这些对基于成文法教育模式的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在全球化浪潮冲击下,关国的法学教育模式正在经历100年来最为深刻的变革.哈佛大学法学院强调引入“研究性学习”新理念,以问题解决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主旨,开设“立法与规则”,“国际法/比较法课程”,“问题和理论”三类新课程,特设“一月学期”,这些对基于成文法教育模式的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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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iography

  1. Einstein, A., B. Podolsky, and N. Rosen, 1935, “Can quantum-mechanical description of physical reality be considered complete?”, Phys. Rev. 47, 777-780.